海通发展: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1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10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
7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