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1月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依次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1.01 《关于补选郑小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关于补选高秋金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赵云逸先生、魏弘先生在任期内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赵云逸先生、魏弘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郑小华先生和高秋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是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而依法履行的必要程序;《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