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关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售后回租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大业海运有限公司、大中海运有限公司、大建海运有限公司、大农海运有限公司、大设海运有限公司及大工海运有限公司持有的6艘干散货船舶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华夏圣兴(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不超过5,400万美元,租赁期限为4年,主要用于购买船舶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签订本次售后回租相关的文件及办理相关售后回租手续。本次售后回租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华夏圣兴(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7M9UF81Q
3、成立日期:2022年3月28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6215号)
6、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6艘干散货船舶,包括新海通31、新海通32、新海通33、新海通
35、新海通36、新海通37
2、船舶所有权人:大业海运有限公司、大中海运有限公司、大建海运有限公司、大农海运有限公司、大设海运有限公司及大工海运有限公司
3、船级社:新海通35为NK,其他船舶为CCS
4、船旗国:Marshall Islands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租赁物:6艘干散货船舶,包括新海通31、新海通32、新海通33、新海通35、新海通36、新海通37
2、融资金额:不超过5,400万美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4年
5、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应于租期内根据光船租赁合同所载支付时间于各付款日向船舶拥有人以后付形式支付船舶租金。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售后回租业务,公司利用干散货船舶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拟进行的售后
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船舶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