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40.4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3.00万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