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集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2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Acter”)。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马来西亚Acter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马来西亚Acter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的马来西亚Acter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马来西亚Acter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0万元,该额度授信期限至2025年8月16日届满。
2024年9月4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5,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其中,对马来西亚Acter担保不超过80,000.00万元。股东大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马来西亚Acter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马来西亚Acter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含本次),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5,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
公司编号 | 201101040218(968340-A) |
成立时间 | 2011年11月16日 |
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 260.00万令吉/260.00万令吉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Level 2, Unit 12, Tower A, The Vertical Business Suite, Bangsar South City, Avenue 3, No. 8, Jalan Kerinchi, 59200 Kuala Lumpur |
股东构成 | Acter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公司马来西亚地区洁净室工程业务的开展 |
注: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Acter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间接持有马来西亚Acter 100%股权。
马来西亚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6-30(未经审计) | 2023-12-31(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89.63 | 818.43 |
负债总额 | 1,970.82 | 889.86 |
净资产 | 118.81 | -71.43 |
资产负债率 | 94.31% | 108.73% |
项目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458.54 | 935.24 |
净利润 | 188.10 | -104.43 |
截至本公告日,马来西亚Acter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债务人: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2、担保额度: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的金额不仅包括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提供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马来西亚Acter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次为马来西亚Acter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4,126.15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