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65)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三: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6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7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8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5
议案十: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6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40议案十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二、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四、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会议召开通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28)。
六、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6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荣华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致词,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8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六)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
(八)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宣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式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一: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287.34万元,同比增长6.14%;实现利润总额18,427.92万元,同比减少3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12.99万元,同比减少40.89%。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5,852.73万元,净资产199,019.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14%。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经济复苏和行业环境变化的双重压力,荣晟环保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总目标,开拓创新、笃定前行,狠抓生产经营管理,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具有极强针对性的经营策略,保持住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努力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创造价值,迈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性步伐。
(二)稳步推进产业布局,挖潜创效精细管理
公司稳步推进产品布局、市场拓展和对外合作,深耕主业,多元发展,行稳致远。在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精耕细作的努力下,“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已顺利投产,成为具有现代化特色的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的生产制造基地,提升了产业整合能力。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安徽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已在全椒开发区开工奠基,该项目用地430亩,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厂房及其附属工程已基本完工,第一条流水线已完成安装,正在调
试运行,为公司实现造纸、包装产业一体化打下坚定的基础。公司与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政府就投资建设年产130万吨再生环保纸及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为优化产品布局,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荣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就芳纶项目与陕西科技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研发创新和产品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面对外部严峻复杂形势,公司以“降本不降薪、创新育新机、实干开新局”为宗旨,深入开展“挑战危机育新机,降本提效争先锋”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全员创新、达标降本、扩能提速等务实举措,通过强化生产要素精细化管控,紧盯能耗指标、成本指标、工艺指标,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公司每周、每月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议,适时跟踪分析成本管理和营销市场数据,研判市场价格趋势,提出应对策略和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实现“以势定产”和“以产定销”的有机结合。为增强业务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还不断优化营销模式,根据客户的资信能力灵活匹配生产订单管理、授信评估管理、账期管理系统,配套内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防范风险。
(三)拥抱数智化新蓝海,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荣晟环保围绕数字赋能、绿色转型、科技创新“三大主题”,在全智能·数字化工厂、循环经济产业园、纸基材料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数字赋能上,公司上线智慧运营系统,通过集成ERP、DCS、QCS、WMS、OA、数据化生产运营云平台等专业管理软件打造了荣晟环保纸基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平台,并入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该平台主要包括订单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存管理、设备管理和生产过程自动化,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生产透明化、能源精细化、数据实时化、质量系统化,为提升生产管理效率、帮助稳定产品质量、节降成本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有利于公司构建新型数字化竞争力体系,探索互联网时代环保纸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之路。
绿色转型上,聚焦“双碳”目标,积极推进节能减碳、协同增效工作,加大绿色低碳生产工艺及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努力拓宽企业双碳之道,荣获嘉兴市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示范企业。公司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减少能耗,如采用木屑、
纸渣、污泥、厌氧塔沼气等各类生物质代替煤掺烧,结合采用屋顶、水池表面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减少化石能源直接消耗。公司还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对现有造纸生产线和配套固废处理设施实施节能及智能化升级改造,以提升自动化程度和机械性能,降低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节约生化污泥、纸渣无害化处理成本。公司为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对废水处理环节的设施进行密闭管理,并通过喷淋的形式消除异味,效果显著。
科技创新上,公司全年研发投入约为12,880万元,获授权发明专利5个、实用新型专利37个,入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500强,上榜嘉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投入五十强。公司还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公司持续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与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陕西科技大学等高校进行深入学习交流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优化生产工艺、产品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减污以及开发功能型纸产品等方面着重研究。
(四)打造党建“红色引擎”,构筑人才“双高地”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荣晟环保党委成立,标志着公司党建工作迈入新阶段。为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以业务板块为依据,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造纸党支部、热电党支部、包装党支部、行政党支部、综合党支部,真正将党员安插在各个板块、部门、岗位,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党员带动全员的良好氛围。坚持“三化”培养模式,人才骨干化、骨干党员化、党员干部化,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被评为平湖市党员先锋团队。荣晟环保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良好发展的格局,真正把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使党员成为新时代建功立业的先锋,使党建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博士人才,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公司建立了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同时积极开展海内外高端人才引进及创新团队
打造工作。除在水处理方面引进了芬兰高端水处理专家,在碳中和方面也引进了国家级高端人才,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低碳清洁能源、大气污染控制等领域,逐步构筑起人才精英培养与技术创新转化“双高地”。公司坚定人才强企战略,通过愿景引才、平台育才、赛马选才,营造尊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全员奋发进取、勇争上游。公司还通过搭建学习平台、创建晋升平台、构建共富平台,充分发挥人才激励机制作用,为人才提供成长、成才、成功的沃土,切实提升获得感、自豪感、幸福感。
(五)积极投身慈善事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荣晟环保在发展中时刻不忘社会责任,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为助力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公司在做好生产经营和保障周边医企供热的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平湖市慈善总会定向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在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通过平湖市慈善总会教育基金定向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为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身力量。公司积极吸纳周边村社区残疾人就近就业,2022年位列浙江省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百强榜第五位,荣获首届“平湖慈善奖”。公司与四川茂县结对帮扶,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其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信息互联、资源共享,推动结对村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公司还通过团嘉兴市委一行向沙雅县捐赠了红船党员关爱资金,勇担公益使命,以奉献指数换取幸福指数。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切实做好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对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召开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七届九次 | 2022-3-30 |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0、《关于签订年产130万吨再生环保纸及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21、《关于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2、《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
七届十次 | 2022-4-25 |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七届十一次 | 2022-4-29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七届十二次 | 2022-5-4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七届十三次 | 2022-5-23 | 1、《关于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议案》 |
七届十四次 | 2022-8-10 |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七届十五次 | 2022-8-26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董事会届次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1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 ||
七届十六次 | 2022-10-9 |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七届十七次 | 2022-10-28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七届十八次 | 2022-12-15 |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28项。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有效、积极稳妥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地
履行义务,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11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现场及电话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公司积极采用投资者交流会、文化馆现场参观、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与来访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除就定期报告与投资者进行业绩解读外,还重点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等问题进行了专项交流和推介。公司还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七)利润分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64,457,481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0,000股,即264,447,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2,556,618.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2023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中坚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公司董事会将一如既往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经济创效、标准落地、团队建设“四大工程”,以新理念智造传统产业的未来工厂、以新模式拓展制造行业的发展空间、以新技术赋能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以实干实绩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一)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公司实施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将园区划分为“资源再生区、生态示范区、能源减碳区”三大区域,逐步具备强大的废弃物处理能力和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既保护生产生活环境,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有序推进与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荣晟环保纸业3万方沼气提纯项目,该项目是集工业废水处理、低碳减排、生态环保为一体的项目,既处理了造纸废水,又将有机污染物有效转变为生物天然气能源,减排温室气体,构建污染物治理、清洁能源生产、富碳农业、碳减排一体化模式。公司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大投资节能改造,充分发挥热电联产作用,充分利用生产环节产生的余压、余热等能源,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化,强化源头控制,深挖减排潜力,打造全产业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拓宽企业双碳之道,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公司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厚植绿色家底,深挖内部潜能,有效扩大规模效益,推动在建项目齐头并进。重点推进安徽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拓宽公司市场领域,逐步建设成集工业包装、电商包装、高端彩印包装于一体的智能包装产业园。扎实推进150吨生物质锅炉项目建设,将生物质作为煤炭化石燃料替代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公司将持续完善产业布局,实施芳纶新材料项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坚持数智化转型升级,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数智化转型升级,借助荣晟环保纸基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制造智能化、产业多元化、管控精准化、发展和谐化“四化”战略,促进传统制造模式向智造模式转变,推动产业技术结构持续升级,支撑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实现规模效益向技术效益、管理效益、质量效益、品牌效益全面转变。与多家信息技术公司进行深度合作,以数字化和低碳化为双轮驱动,实现产线可视化、供应敏捷化、制造柔性化、服务主动化、决策智能化,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对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对内提升效率和效益,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构建企业新型的竞争优势,最终构建智慧工厂。在荣晟环保及旗下子公司的新建和改造项目中,也将持续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的推广应用,使信息化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技术创新、购销管理、企业日常管理相融合,实现生产透明化、能源精细化、数据实时化、质量系统化,打造全智能数字化未来工厂。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产学研”相结合模式,科技、人才、创新三者协调统一、互为补充。公司将加强高新技术研发人员的队伍建设,实现技术人才与企业的同振共鸣,继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并同步加强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提升科研能力,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坚持强根铸魂抓党建,凝聚奋进力量促发展
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作为荣晟环保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同时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促进公司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公司坚持党建强企、军魂铸企,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当先锋、做表率,同步不断夯实九大战斗连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连队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争先创优。以“红传”为核心,围绕初心、爱心、红心、聚心、匠心,进一步丰富“五心”工作法的内涵与形式,深入推进“三联三会”
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手、青年骨干、一线职工向党组织靠拢,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发展质量。积极探索“共富工坊”建设新举措、新做法,鼓励党员干部组建“共富帮帮团”,扶残助弱,打造共同富裕示范。
(四)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筑牢人才队伍基石公司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开放、包容、共创、共富”的人才理念,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核心。公司将持续构建打造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从国内外先进的科研院所等机构引进专业化人才。公司发布了2023—2025年深入开展“三学、三比、三争当”活动,搭建施展才华、成就梦想的平台和载体,多维度提高员工知识技能,释放和激发人才发展的内生动力,营造尊才、爱才、敬才的良好氛围。在激励机制改革方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坚持“传、帮、带”的人才孵化模式,充分发挥铁军标兵和帮带师傅的带动作用,在岗位作业中指导新人,形成以老带新、言传身教的人才培养链条。公司将扎实推进育才用才计划,努力构建覆盖各类岗位的“多领域、多层次、多通道”人才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对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式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报告详见附件二。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认真地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以及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36项议案,所有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七届六次 | 2022-3-30 |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监事会届次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6、《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七届七次 | 2022-4-25 |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七届八次 | 2022-4-29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七届九次 | 2022-5-4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七届十次 | 2022-8-26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11、《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七届十一次 | 2022-10-28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七届十二次 | 2022-12-15 |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三会运作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忠诚勤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资金投向的合法性、合规性,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备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
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敦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监事会将依法依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也会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相关专业和业务能力,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三: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2年情况,公司出具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四: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2年度财务情况做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三: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审计结果,2022年度我公司完成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562,873,355.32 | 2,414,603,802.65 | 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8,129,943.54 | 284,416,835.21 | -40.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3,345,280.90 | 259,084,754.04 | -44.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035,664.58 | 101,520,446.76 | 153.19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90,192,687.11 | 1,870,337,334.04 | 6.41 |
总资产 | 2,658,527,266.02 | 2,581,985,703.31 | 2.9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1.10 | -42.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1.06 | -4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1.00 | -47.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9 | 16.29 | 减少7.6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1 | 14.84 | 减少7.43个百分点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658,527,266.02元,较年初增长2.96%。其中:
流动资产为1,512,342,945.68元,较年初下降1.01%;非流动资产为1,146,184,320.34元,较年初增长8.72%。总资产中,货币资金占比30.79%,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21.92%,存货占比3.05%,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负债状况2022年末,公司总负债为668,334,578.91元,较年初下降6.09%。其中:
流动负债为639,614,242.75元,较年初增长18.57%,主要为其他流动负债的增加;非流动负债为28,720,336.16元,较年初下降83.32%。资产负债率25.14%,较年初27.56%下降了2.42个百分点。
3、经营成果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2,873,355.32元,同比增长6.14%,营业利润186,064,821.64元,同比下降32.74%,利润总额184,279,177.55元,同比下降
33.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129,943.54元,同比下降40.89%。
4、现金流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035,664.58元,较上年增长153.19%,主要系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6,359,523.95元,较上年增长208.26%,主要系本期购买集合资产管理及信托计划到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4,448,702.51元,较上年下降370.69%,主要系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和回购股份支付增加所致。
议案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业绩及2023年度财务计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制订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营业收入
2023年预计营业收入为28亿元,上年为25.63亿元,同比增加9.25%。
(二)营业成本
2023年预计营业成本为25.5亿元,上年为23.57亿元,同比增加8.19%。
(三)税金及附加
2023年预计税金及附加为0.3亿元,上年为0.28亿元,同比增加6.37%。
(四)四项费用
2023年预计四项费用总额为1.8亿元,上年为1.7亿元,同比增加6.14%。
(五)净利润
2023年预计净利润为2.8亿元,上年为1.68亿元,同比增加66.54%。
该预算报告仅为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并不构成利润承诺等。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六: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7,563,398.0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431,276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270,714,676股为基数,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24,528,750.96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七: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授信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八: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2年情况,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见附件四。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四: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6,000,000.0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35862010010005273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63,20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236,792.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明细 | 金额 |
2022年1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 | 96,927,518.55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77,259,202.04 |
加:利息收入 | 1,009,098.27 |
减:手续费支出 | 350.0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
加:收回理财产品 | |
加:到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677,064.7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1月17日与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一并作为甲方、会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 358620100100052739 | 一般存款账户 | 20,677,064.78 |
合计 | 20,677,064.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23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荣晟环保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32,423.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25.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39.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21,615.79 | 21,615.79 | 21,615.79 | 7,084.74 | 20,519.88 | -1,095.91(注1) | 94.93 | 2021年10月 | 780.65 | 否(注3) | 否 |
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10,807.89 | 10,807.89 | 10,807.89 | 641.18 | 11,619.28 | 811.39 | 107.51 | 2019年9月-2021年10月(注2) | 1,141.68 | 否(注4) | 否 |
合计 | 32,423.68 | 32,423.68 | 32,423.68 | 7,725.92 | 32,139.16 | -284.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7,241,539.21元,经公司2019年8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7,241,539.2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
第ZF1064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9月将47,241,539.21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第ZF1064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9月将47,241,539.21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部分供应商质保金尚未到期,款项尚未结清;注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号机、2号机、5号机、6号机,相应改造陆续实施,于2019年9月-2021年10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3:“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2年宏观经济环境下行、行业需求疲软等因素,导致包装产品需求不及预期;注4:“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2022年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周边地区物流受限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废纸、原煤供应紧缺,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而造纸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下游客户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较高,故公司通过将成本端压力传导至销售端的程度有限,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同比例上升,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因此本年度该项目产生的利润规模不及预期。
议案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十: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资金存贷款业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民星纺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与平湖农商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22年度预计发生(不超过)金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民星纺织 | 1000.00 | 12.16 | 关联方需求下降 |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度实际日均余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平湖农商行 | 存款 | 存款、理财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 | 44,669.64万元 | |
贷款 | 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 | 未使用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民星纺织、平湖农商行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23年度预计发生(不超过)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民星纺织 | 500.00 | 3.71 | 12.16 | 2.74% | 上年以较宽口径预计,本年度公司以上年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计 |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23年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日均余额 | 2022年度实际日均余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存款 | 平湖农商行 | 存款、理财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 | 58,448.63万元 | 44,669.64万元 |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增加 |
贷款 | 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 | 未使用 | 未使用 |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民星纺织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0月09日住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1688号法定代表人:谢祥荣注册资本:1160万元经营范围:印染;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民星纺织公司股东谢永祥系公司监事朱杰之岳父,持有该公司25%股份。民星纺织多年前即为公司蒸汽用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民星纺织品构成关联方,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代民星纺织处理污泥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平湖农商行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李九良注册资本:63,757.8751万元人民币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持有平湖农商行3.0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平湖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平湖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民星纺织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为民星纺织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服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平湖农商行办理资金存贷款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议案十一: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和监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津贴
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4万元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十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收到董事马晓鸣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马晓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晓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云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五:
张云华女士简历张云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2006年7月至今任职于荣晟环保,历任采购部主管、采购部副经理。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张云华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俞益民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汉族,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先后任职于浙江金利玩具有限公司、平湖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平湖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现任平湖新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20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小岗先生,196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轻化工系制浆造纸专业。1983年至2003年任职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科研所副所长、设计院院长等职。现任宜宾长泰轻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科体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大专学历,电力工程师。1989年至2001年任职于四川内江发电总厂从事锅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曾任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现任浙江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锅炉专业技术负责人、工程师。2020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们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我们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2022年度,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俞益民 | 10 | 10 | 0 | 0 | 否 | 3 |
冯小岗 | 10 | 10 | 0 | 0 | 否 | 3 |
黄科体 | 10 | 10 | 0 | 0 | 否 | 3 |
(二)会议表决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要求公司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2年,我们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未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并能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法定审批程序,并能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64,457,481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0,000股,即264,447,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2,556,618.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回购股份情况公司在2022年进行了股份回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共计回购了7,716,600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管理需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强化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各专门委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和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2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俞益民、冯小岗、黄科体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