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