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由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情况特殊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6日当天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荣华、冯晟宇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