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