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7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新总部大楼、工业纸管项目。
? 投资金额:约2.1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协议存在因政策、市场变化对项目进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能评、立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项目建设完成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新增产能和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改善生产环境,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新总部大楼、工业纸管项目)》,投资建设新总部大楼及工业纸管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少于2.1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新总部大楼、工业纸管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总部大楼、工业纸管项目。
2、用地面积及位置:新总部大楼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6.9亩,工业纸管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1.6亩。选址位于浙江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镇南东路与平兴公路交界处,毗邻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地块。最终面积、位置及其使用权限,均以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为准。
3、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8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其中新总部大楼项目总投资约
1.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1.38亿元;工业纸管项目总投资约0.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0.42亿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资金。
5、项目建设期: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起36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6、项目建设内容:(1)新总部大楼项目:新总部大楼将成为公司未来在长三角制造业基地统一的管理和决策中心及新的研发中心,配套芳纶新材料产品性能测试和改良的技术研发基地。(2)工业纸管项目:采用智能制造技术,购置原纸切纸机、绕管机、烘干机、纸管分切机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万米工业纸管的生产能力。以上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最终以环评报告和项目备案为准。
(三)土地出让方式及使用年限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乙方投资建设项目宗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该土地使用权按国家规定的平湖市总部大楼研发用地及工业用地进行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为50年,属于国有科研设施及工业用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组建专门项目小组,专人联系,在项目报批、设备进口、企业招工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其他项目例如环评,由甲方协助办理。企业财税登记及申报、银行等事项甲方也可协助办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需的附件资料,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乙方在工程开工前,须向建管部门领取开工许可证,甲方在此过程中提供必要协助。甲方对乙方工程建设的平面布置、建筑设计进行审核并实地放样后方可开工建设。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的平面布置、建筑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出具同意变更通知后方可施工。
4、所有建筑包括门卫室、配电房、围墙等都必须向甲方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报建手续而擅自建设的,均为违法建筑。乙方应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及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计划未完全执行及取得土地使用权6年内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就乙方于项目地块上建造的厂房,在乙方拟出售给非关联方时,甲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5、乙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经营。
(五)其他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及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或纠纷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法院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现有场所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人员对办公及研发场所的需求,为匹配公司后续业务规模以及研发创新需求,公司亟需建设新总部大楼作为在长三角制造业基地统一的管理和决策中心及新的研发中心,配套芳纶新材料产品性能测试和改良的技术研发基地。新总部大楼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能够使公司各板块的行政管理、技术研发、销售运营及财务结算等体系集中办公,为持续人才引进预留充足的办公空间,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和整体形象,也为公司集团化管理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设施,还可满足公司对外交往、产品贸易等业务发展的需求,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工业纸管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纺织、造纸、塑料、建筑、食品和其他许多行业的运输和包装的市场需求,同时符合国家发展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等相关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丰富公司生产线和产品结构。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拓宽公司市场领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资金。本项目的实施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项目投资协议存在因政策、市场变化对项目进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能评、立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新增产能和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应对风险的措施:公司将适时关注市场变化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和资源配置,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在确保主营业务不受影响下,实现计划目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