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1  荣晟环保(603165)公司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和2025年1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嘉兴分行平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机构账号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930006066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嘉兴分行平湖支行16352000000182469
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嘉兴分行平湖支行163520000001825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