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指定叶飞洋先生、李姝女士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 期至2024 年12 月31 日。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 广发证券对募集资金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李姝女士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现指定徐佳榆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李姝女士 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为叶飞洋先生、徐佳榆女士。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 续督导工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李姝女士在本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附:保荐代表人徐佳榆女士简历
徐佳榆女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金融 学硕士。曾参与健信超导、贝尔轨道等IPO 项目,荣晟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金沃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具有较为扎实的资本市场 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