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州部件”)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245001048
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全州部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对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全州部件将连续三年(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州部件2022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