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355,33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99%。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1,9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7,30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6%。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福达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福达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924,17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386,259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福达集团发来的《关于实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满,福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票6,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福达集团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 355,33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9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福达集团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361,654,040 | 55.97% | IPO前取得:361,654,040股 |
注:上述IPO前取得包含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福达集团 | 361,654,040 | 55.97% | 与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
黎福超 | 24,000,000 | 3.71%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黎锋 | 6,084,000 | 0.94% |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 |
吕桂莲 | 5,439,600 | 0.84% | 为控股股东之董事 | |
黎莉 | 1,965,600 | 0.30% | 为实际控制人之女 | |
黎海 | 1,965,600 | 0.30% |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 |
黎宾 | 1,965,600 | 0.30% |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 |
黎桂华 | 548,000 | 0.08% | 为实际控制人之侄 | |
合计 | 403,622,440 | 62.44% | — |
注: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福达集团 | 6,320,000 | 0.98% | 大宗交易 | 5.91-6.15 | 38,434,179.34 | 未完成:13,066,259股 | 355,334,040 | 54.99% |
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福达集团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