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5,334,040 | 54.99 |
2 | 黎福超 | 24,000,000 | 3.71 |
3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000,000 | 1.24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90,026 | 1.22 |
5 | 詹燕 | 6,320,000 | 0.98 |
6 | 黎锋 | 6,084,000 | 0.94 |
7 | 吕桂莲 | 5,439,600 | 0.84 |
8 | 黎莉 | 1,965,600 | 0.30 |
9 | 黎海 | 1,965,600 | 0.30 |
10 | 黎宾 | 1,965,600 | 0.30 |
注: 2024年2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