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名下自有资产抵押,向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申请2,9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向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并购交易价款,贷款期限84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