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
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发来的《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本回函日,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截至本回函日,本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贵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贵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回函人:林弘远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