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关于补选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汪燕女士、监事蔡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燕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蔡立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监事职务。汪燕女士、蔡立先生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鉴于汪燕女士、蔡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前,汪燕女士、蔡立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人选,汪燕女士、蔡立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在公司监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补选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胡正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补选,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林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人及候选人均已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独立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监事补选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林凯先生简历
林凯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品牌运营、新媒体运营负责人,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品牌部总监。
许晓森先生简历
许晓森先生,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籍;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
陆霞女士简历
陆霞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籍;2013年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