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自身独立性判断,对《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和收益的整体考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事项的关联方具备出资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决定。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