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9  莎普爱思(60316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9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54.762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并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3年8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741.50万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0.00万份,行权价格为8.40元/股;向9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11.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9月20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0.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7日

2、授予数量:654.7620万股

3、授予人数:96人

4、授予价格:4.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至股份认购缴款截止日前,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5.00万股、7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1.738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最

终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6名,实际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4.7620万股。

7、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时股本总额比例备注
黄明雄董事、董事会秘书25.003.15%0.07%全部授予
徐洪胜副总经理25.003.15%0.07%全部授予
吴建国董事10.001.26%0.03%全部授予
林凯董事10.001.26%0.03%暂缓授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3人)594.762074.84%1.60%全部授予
预留100.0012.58%0.27%-
合计764.762096.23%2.0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8,4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0,080万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8,4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0,080万元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公司2023年净利润同时剔除公司收到的吉林省岳氏天博医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对损益的影响,共计1,883.80万元(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尾款产生的违约金1,482.00万元以及2022年计提的应收岳氏天博医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的坏账准备,2023年回冲计入经常性损益的401.80万元)。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5)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的子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子公司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比例,具体的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核评价结果ABC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考核条件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46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已收到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9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654.762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人民币27,500,004.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547,62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0,952,38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96名激励对象的654.762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7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2,514,005股增加至379,061,625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49,921,5066,547,62056,469,126
无限售条件股份322,592,4990322,592,499
总计372,514,0056,547,620379,061,625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并购。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7日,以2023年9月7日的收盘数据对首次授予登记的654.76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需要摊销的总费用为2,985.71万元,则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2,985.71485.181,642.14634.46223.93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