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和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弘立、林弘远及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医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965,3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2.17%。养和实业本次解除质押9,000,000股,占养和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弘立、林弘远及同辉医疗所持公司股份的7.38%,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后,养和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弘立、林弘远及同辉医疗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1,650,685股,占养和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弘立、林弘远及同辉医疗所持公司股份的
42.35%,占公司总股本的13.62%。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收到养和实业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标记股份 | 9,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1.5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37% |
解除质押/冻结/标记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
持股数量 | 78,249,836股 |
持股比例 | 20.64% |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 | 31,874,902股 |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0.73% |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4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养和实业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养和实业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养和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养和实业 | 78,249,836 | 20.64 | 40,874,902 | 31,874,902 | 40.73 | 8.41 | 17,874,902 | 0 | 0 | 0 |
林弘远 | 34,953,386 | 9.22 | 11,013,700 | 11,013,700 | 31.51 | 2.90 | 0 | 0 | 2,825,745 | 0 |
同辉医疗 | 8,762,083 | 2.31 | 8,762,083 | 8,762,083 | 100.00 | 2.31 | 0 | 0 | 0 | 0 |
合计 | 121,965,305 | 32.17 | 60,650,685 | 51,650,685 | 42.35 | 13.62 | 17,874,902 | 0 | 2,825,745 | 0 |
2、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中关于协议转让相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上述股份数据均以协议转让完成前情况予以列示。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