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弘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并对外披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