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2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莎普爱思”)大股东陈德康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983,20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莎普爱思总股本379,161,625股的12.3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陈德康先生2024年11月22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即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陈德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陈德康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6,983,204 | 12.39% | IPO前取得:42,195,781股 其他方式取得:4,787,423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陈德康 | 0 | 0% | 2024/12/13~2025/3/12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7,583,232股 | 46,983,204 | 12.5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因自身原因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