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是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且兰石集团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丑凌军、方文彬、霍吉栋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