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菱湘钢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兰石重装(603169)公司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兰石重装股票代码:603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 明 ...... 2

释 义 ...... 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14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释 义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兰石重装/上市公司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华菱湘钢/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兰石集团/转让人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华菱湘钢受让兰石集团持有的兰石重装78,377,508股股份的行为
标的股份兰石重装6.00%股权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法定代表人:杨建华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70052915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钢铁生产与销售营业期限:长期主要股东: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菱湘钢100%股权办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邮政编码:411100联系电话:0731-586546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菱湘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杨建华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张志钢党委副书记中国湖南湘潭
喻维纲常务副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李光辉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湖南湘潭
左都伟副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刘吉文副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刘建兵副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杜 江副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张 明总会计师中国湖南湘潭
刘喜锚副总经理中国湖南湘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菱湘钢董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票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兰石重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第二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华菱湘钢协议收购兰石重装6%的股份,主要是基于战略业务考量。兰石重装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和产业基础,结合华菱湘钢在钢铁冶炼生产领域深厚的产业背景和优质的业务资源,以及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用钢特有的技术储备,将实现强强联合。后续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钢铁冶炼加工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各项优势,加强资源共享,在高端新材料、核电、光热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共同研发、深度合作,将有助于将华菱湘钢的高端优质板材、兰石重装的先进设备运用到更广的场景,为华菱湘钢进军氢能、核能、储能等新能源新材料新产业新赛道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公司产品向下游延伸、公司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更好发挥“链主”职能;同时,通过与兰石重装在高端板材领域进一步加深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华菱湘钢在压力容器钢领域的知名度,不断拓展华菱湘钢容器钢的市场占有率和创效能力,同时有利于华菱湘钢进一步精准把控下游压力容器和能源装备行业新材料研发和市场需求前沿动态,做出“领先半步”的品种研发决策。另外,考虑高端压力容器板是华菱湘钢当前重点品种钢之一,随着双方在高端容器板的销售合作规模扩大,预计也将为华菱湘钢带来较好的业务创效。未来双方将加大重点项目核心装备攻关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国高端压力容器及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推动解决“卡脖子”技术,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菱湘钢未持有兰石重装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变动数量 (股)变动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华菱湘钢0078,377,5086.0078,377,5086.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8月22日,华菱湘钢与兰石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菱湘钢以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兰石集团持有的兰石重装78,377,508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6.00%),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式转让均价 (元/股)转让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转让价款 (元)
协议转让6.7678,377,5086.00529,831,954

注:转让价款取值以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元。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为“本协议”)由华菱湘钢与兰石集团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于2023年8月22日在甘肃省兰州市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份

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78,377,508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

6.00%(均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份转让价款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标的公司提示性公告日(即2022年12月7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之中的较高者,即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不得低于6.76元/股。经公开征集,最终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6.76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总额为529,831,954元。本次股份转让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公司治理及运营: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兰石集团仍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华菱湘钢成为兰石重装战略投资者,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华菱湘钢提名的候选人经标的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董事。

(四)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止。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均由兰石集团享有或承担。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协议双方均已获得应取得的批准及授权;

(2)兰石集团取得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文件或类似文件;(3)华菱湘钢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本次股权投资的批复文件或类似文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华菱湘钢经公司执行董事会、办公会议定并报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省国资委审批同意,由华菱湘钢购买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6.00%的股份,购买总数为78,377,508股,每股价格约6.76元/股,

购买金额合计约529,831,954元。

(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后,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兰石重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菱湘钢直接持有兰石重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377,5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兰石重装控股股东仍为兰石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华菱湘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华菱湘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华菱湘钢与兰石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兰石重装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
股票简称兰石重装股票代码603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78,377,508股 持股比例: 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78,377,5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本次权益变动在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后,交易各方共同至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