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兰石重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新设 | 项目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募集资金进度 | 项目建设进度 |
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
否 115,000.00 32,000.00 32,000.00 31,289.58 97.78%
已完成95%本次延期
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
否 120,000.00 28,000.00 10,462.94 10,462.94 100% 已结项
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
否 34,954.00 34,000.00 26,954.08 26,954.08 100% 已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39,000.00 35,991.00
35,991.00(注1)
35,991.00 100% 不适用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
是(注2) 20,000.00 —
7,072.93
(含息)
7,068.87
99.94%
(注3)
已结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新设 | 项目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募集资金进度 | 项目建设进度 |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是(注4) 23,124.49 —
17,558.41(含息)
16,059.60
91.46%
(注5)
已结项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
1,512.00(含息)
100% 不适用
| 合计 | 352,078.49 | 129,991.00 | 130,039.36 | 129,338.07 | 99.46% |
注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按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注2: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变更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投入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注3: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7.97(含息)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注4: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已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5: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安排
公司根据盘锦浩业EPC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 |
盘锦浩业EPC项目 2026年3月 2027年3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5年3月,根据当时业主反馈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因业主自身原因停工缓建,建设进度仍处于95%,项目收尾工程仍无法确定复工时间。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盘锦浩业EPC项目继续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
三、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之盘锦浩业EPC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兰石重装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兰石重装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奇 尹龙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