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虹女士、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周琦女士3名成员组成。由周虹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1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2-03-07 | 审议: 1、《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融资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7、《关于提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2-04-30 | 审议《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3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2-08-26 |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2-10-28 |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能,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二)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指导、监督内外部
审计机构,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公司建立并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虹、程益群、周琦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