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6日,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上海厚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旭”)持有公司股份25,00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上述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厚旭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海厚旭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海厚旭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25,007,520 | 6.25% | IPO前取得:25,007,52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上海厚旭 | 不超过:12,000,300股 | 不超过: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00,1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000,200股 | 2025/1/21~2025/4/20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股份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上海厚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办理完成受让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7月31日)起36个月内,二者以较晚者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海厚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厚旭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厚旭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有关减持进展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告知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