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4-04-16  税友股份(603171)公司公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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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654号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税友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税友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税友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税友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税友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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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税友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税友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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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共计募集资金54,106.4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30.1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76.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61.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41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49,414.97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22,566.93利息收入净额B21,4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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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7,454.04利息收入净额C2862.28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30,020.97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324.03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1,718.03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1,718.0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子公司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120202302990001593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121920227510123194,505,9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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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

7745018800029324722,674,323.90

合计217,180,299.70

(三)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赎回,相关

资金已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智慧税务大脑云计算中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业务实验室和技术实验室。受防控及所在地重大活动保障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建设进度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应用市场先进技术,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吸引优秀人才,匹配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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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受防控及所在地重大活动保障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建设进度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受防控及所在地重大活动保障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建设进度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自筹资金10,742.94万元。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91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金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赎回,相关资金已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注]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8,975.86万元,其中通过募集资金投入21,679.62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7,296.24万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剩余将用自有资金补足。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进度达到项目总预算的98.32%左右。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