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603171证券简称:税友股份公告编号:
2026-025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镇潮先生于2026年
月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思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思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0,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4%),以35.5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镇潮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
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0,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4%)。
?受让方张镇潮先生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会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前述股份如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亦按照该承诺执行。
?张镇潮先生系宁波思驰的实际控制人,宁波思驰与张镇潮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思驰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
镇潮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0,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4%)。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转让过户登记日期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 过户前持股数量(股) | 过户前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过户后持股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比例(%) | ||
| 宁波思驰 | 2026/9/1 | 206,996,439 | 50.94 | -20,500,000 | -5.04 | 186,496,439 | 45.90 |
| 张镇潮 | 2026/9/1 | 92,300,000 | 22.71 | 20,500,000 | 5.04 | 112,800,000 | 27.76 |
| 一致行动人合计 | / | 299,296,439 | 73.66 | 0 | 0 | 299,296,439 | 73.66 |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协议转让受让方张镇潮先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前述股份如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亦按照该承诺执行。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