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人数(3人)的100%,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均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利于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且交易价格系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