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董事的100%。会议由董事长俞杏英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俞杏英女士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不再适合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决定变更周英女士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春梅女士(召集人)、王众先生、周英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