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0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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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议案三:关于制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7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强先生
五、会议召集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议程内容:
(一) 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开始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
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六)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 主持人提议计票人、监票人名单,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各项议案逐项
投票,并填写表决票
(八) 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议案三:关于制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