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汇通集团(6031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使用资金(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授予)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每日回购股份数量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

(4)回购股份的数量: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48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0.97万股和421.94万股,约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45%和0.9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4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公司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届时具体事宜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防范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截至2023年11月5日前,“汇通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存续状态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高碑店支行100850968111正常使用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高碑店支行101210972186正常使用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高碑店支行8111801012801029160正常使用

鉴于公司的中国银行账户100850968111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徐水区2021-2022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EPC)项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计划近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