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455,849.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544,150.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格遵照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通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存续状态 |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 100850968111 | 本次注销 |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 101210972186 | 正常使用 |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 8111801012801029160 | 正常使用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的中国银行账户100850968111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徐水区2021-2022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EPC)》,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2023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
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部分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