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4,089,6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8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2,246,37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先生《关于提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1,370,3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2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7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750,5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4,089,6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8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2,246,37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