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9.20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2022年度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对5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季根忠:
吕岩:
李俊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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