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和吕岩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公司上述在任独立董事于2023年度至今不存在影响其自身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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