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 443,819,990.1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87,236.5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4,562.74元,税款为242,673.7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532,753.6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0,708.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74,718.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2 页 共 12 页项 目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3,897.4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8,222.7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2.4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421.3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8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644.1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5.2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2,348.5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59.67 | |
差异 | G=E-F | 20,588.92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6,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411.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7日与宁波银行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 | 53010122001208947 | 6,171,655.57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宁波市分行 | 574909266410901 | 78,095.10 | 募集资金专户 |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 3901100029200136810 | 23,163.25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 | 53010122001033535 | 11,323,827.16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17,596,741.0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产线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11月,并增设实施主体圣龙股份。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897.4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21.3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44.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 | 否 | 31,382.00 | 31,382.00 | 31,382.00 | 3,421.34 | 9,128.63 | -22,253.37 | 29.09 | 2024年 | 309.63 | [注1]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515.47 | 12,515.47 | 12,515.47 | 12,515.47 | 100.00 | 不适用 | [注2] | [注2] | 否 | ||
合 计 | - | 43,897.47 | 43,897.47 | 43,897.47 | 3,421.34 | 21,644.10 | -22,253.3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高效节能的燃油车项目市场不及预期,而部分新能源车项目因行业定点、开发、试验认可到最终量产的时间周期较长,使得整体投入进度延后,且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反应和客户需求适时调整实施进度。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30.52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6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21〕10327号《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6,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6,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411.08万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本年部分项目已投产产生效益[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