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060 号公告。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2023年10 月27日)开始,截至2024年9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6,000 万元。
截至 2024年9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使用期限到期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