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