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序号费用类别费用总额本次置换金额金额承销及保荐费用8 490 566.04
律师费用I 214 769.46743 071.35743 071.35
审计及验资费用
471.698.11
资信评级费用377,358.49377 358.49377 358.49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
545,283.02295,283.01295,283.01
等费用
合计11,。”,675.121,415,712.851,415,712.85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直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00,208,251.34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九月七日
专项说明第3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