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7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8%。唐志华先生本次将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1,800万股提前购回,本次提前购回的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3.33%,占公司总股本的3.69%。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后,唐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剩余质押数量为1,8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3.33%。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初始交易日期 | 到期购回日期 | 实际购回日期 | 参与交易证券公司 | 交易数量 |
唐志华 | 2024.7.16 | 2025.7.16 | 2024.9.3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股 |
(二)本次股票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唐志华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18,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3.3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69%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
持股数量 | 54,007,460股 |
持股比例 | 11.0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8,00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3.3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69% |
经与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确认,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唐志华 | 54,007,460 | 11.08% | 36,000,000 | 18,000,000 | 33.33% | 3.69% | 0 | 0 | 0 | 0 |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 127,153,572 | 26.09%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唐美华 | 9,053,720 | 1.86%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190,214,752 | 39.03% | 36,000,000 | 18,000,000 | 9.46% | 3.69%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解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