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