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6-08-21  新泉股份(6031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证券简称:新泉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6年8月1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960,000股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2,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419.865万股的

3.64%。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2,4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3.4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4.23%;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5.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鉴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并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名变更为

名,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0.00万股调整为2,202.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0.00

万股调整为398.00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仍为2,60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2026/7/2
授予数量20,960,000股
授予人数740人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25.91元/股
股票来源√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其他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

月

日,以

25.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2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在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未足额认购、放弃认购,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6.0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变更为

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2.00万股变更为2,096.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高海龙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2.000.57%0.02%
王波董事、副总经理12.000.57%0.02%
周雄董事15.000.72%0.02%
陈志文董事15.000.72%0.02%
李新芳董事、财务总监12.000.57%0.02%
谢吴涛副总经理15.000.72%0.02%
王利军副总经理15.000.72%0.02%
曾辉副总经理15.000.72%0.02%
刘冬生副总经理10.000.48%0.01%
朱文俊副总经理10.000.48%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730人)1,965.0093.75%2.75%
首次授予合计(740人)2,096.00100.00%2.93%

注: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5078号),截至2026年8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74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543,073,600.00元。本次投资款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0,96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22,113,6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35,158,65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8月19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60,000股。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020,960,00020,96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714,198,6500714,198,650
总计714,198,65020,960,000735,158,650

八、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本次股本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数量(股)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252,743,89335.39252,743,89334.38
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178,015,00124.93178,015,00124.21
实际控制人:唐志华62,053,6848.6962,053,6848.44
一致行动人:唐美华12,675,2081.7712,675,2081.7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073,6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按照2026年7月2日收盘价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6年(万元)2027年(万元)2028年(万元)2029年(万元)
2,096.0051,603.5216,590.8123,332.569,072.232,607.92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