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而导致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名自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先生、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名自然人。因吴洪祥先生逝世其权益进行变更,其中张冠玲女士通过继承获得本公司13.22%的股份,Yuwei Wu(吴昱伟)先生通过继承获得本公司4.41%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冠玲女士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成为嘉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张冠玲 | 无 | 女 | |||
中国 | 370202196712****** |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18号****** | |||||
退休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冠玲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Yuwei Wu(吴昱伟) | 无 | 男 | |||
澳大利亚 | PA7879*** |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18号****** | |||||
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Yuwei Wu(吴昱伟)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冠玲女士和 Yuwei Wu(吴昱伟)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先生、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38.30%的股权,上述六人及其近亲属(吴洪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合计持有公司43.43%的股权。
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和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具的(2023)鲁青岛市中证民字第3595号《公证书》明确,张冠玲女士、YuweiWu(吴昱伟)先生作为吴洪祥先生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其遗产。吴洪祥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嘉华股份29,004,3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冠玲女士将直接持有嘉华股份21,753,2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Yuwei Wu(吴昱伟)先生将直接持有嘉华股份7,251,0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张冠玲 | 0 | 0 | 21,753,242 | 13.22% |
Yuwei Wu(吴昱伟) | 0 | 0 | 7,251,080 | 4.41% |
合计 | 0 | 0 | 29,004,322 | 17.63% |
2023年6月2日,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构成共同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上述六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3.9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张冠玲近亲属Yuwei Wu,
吴洪祥 | 李广庆 | 贾辉 | 黄瑞华 | 高泽林 | 张效伟 | ||||||||||||
17.63% | 4.37% | 4.29% | 4.16% | 4.16% | 3.71% | ||||||||||||
38.30% |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合计持有公司42.71%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变更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常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
张冠玲 | 李广庆 | 贾辉 | 黄瑞华 | 高泽林 | 张效伟 | ||||||||||||
13.22% | 4.37% | 4.29% | 4.16% | 4.16% | 3.71% | ||||||||||||
33.90% |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