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3-11-25  嘉华股份(6031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韵嘉华”)持有公司股份9,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 年9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3-03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5,5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91,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00%,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视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民韵嘉华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9,350,0005.68%IPO前取得:9,3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民韵嘉华不超过:4,936,500股不超过:3.0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45,5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291,000股2023/12/18~2024/3/15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嘉华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企业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企业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安排、公司股价、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