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张效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现有闲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