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贾辉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和管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