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19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
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九、《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6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参会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方可出席现场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人。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内容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股东及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进行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食宿等事项,股东咨询参会相关事宜可联系大会工作人员。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点3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四)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现场答疑
(六)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审慎履行职责,并紧紧围绕总体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稳健有序开展,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主要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国际环境和内部宏观经济影响,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化压力为动力,带领全体员工上下齐心,紧紧围绕年度发展目标与经营战略,细致梳理各项业务环节,维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88亿元,同比减少1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减少0.9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32亿元,同比增长11.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75亿元,同比增长4.49%。
本年度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主营业务,产销量稳中有增
报告期内,面对宏观经济压力和主要产品价格波动下行,公司以保证效益为出发点,持续开展主营业务提质增效,实施产销双线攻坚。生产端以全要素效能提升为核心,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通过优化工艺参数、设备升级改造及节能降耗,有效挖潜产能利用率,主要产品产量实现稳步增长,圆满完成预定生产目标的同时实现了综合成本明显下降;营销端推进战略营销体系重构,针对各区域客户不同需求,组建专业化市场攻坚团队,深化客户全面服务机制,在稳固存量市场基本盘的同时加速新市场渗透,实现了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扩容。
(二)统筹规划,推进募投项目顺利竣工为加速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建成投产,公司成立专门项目建设小组,倒排工期,抓进度、管质量、保安全,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三个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试车,公司大豆蛋白系列产品产能实现大幅提升,为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质量体系,推进科研创新公司通过强化技术创新与研发实力提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紧密对接市场需求,加强客户服务与科研成果转化,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均取得新成效。大豆蛋白应用领域研究及特殊专用蛋白核心技术研发取得实质性进展,传统食品领域工艺配方进一步优化;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研发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等申报工作,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年内授权发明专利4项,新申报专利7项,在核心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3篇,并参与了《低温食用豆粕》国家标准的修订。
(四)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各业务条线运行效率,实现持续长远高质量发展,公司在年度内持续开展治理体系升级。一是完成内控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适配性审查与工作流程梳理,实现合规治理与效能提升双维突破;二是推进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岗位优化与高学历专业人才引进,组建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三是创新廉洁生态建设,建立关键岗位廉洁承诺机制,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四是同步完善企业文化生态,丰富文体活动与员工素质培养,组织或参加地区专业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与团队凝聚力。
(五)调整产业布局,彻底解决能源瓶颈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蒸汽和电力。为彻底解决制约公司继续做大做强的能源瓶颈问题,公司于2024年底成功竞拍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委托拍卖的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从而使公司能够自主掌握关键能源资源,减少对外部能源的依赖。这一战略举措不仅有助于降低因市场波动、供应链中断或所租赁热电资产经营权变化而引起的能源短缺风险,还能增强公司在能源管理上的主动权和灵活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同时减少租赁费用,提高利润水平并优化财务指标,保证了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对各项议案深入讨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3.《关于拟定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5.《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6.《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 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增加经营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参与公开竞拍购买资产的议案》 | 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8、审议《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审议《关于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2、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3、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审议《关于增加经营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全部通过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进行细致研究和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针对当前资本市场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控信披风险,注重提高信息披露的系统性、规范性与及时性,确保信息披露全面符合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及时完成了年报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规范披露了现金理财、《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募投项目结项、董监事会换届等各类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用业绩说明会、现场参观、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借助上交所投资者关系e互动平台及设立的专线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热情、耐心、积极地解答投资者的疑问,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未出
现因回复问题不得当造成监管问询或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重大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编写定期报告等事项时,按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在保持规范运作的前提下,以效益提升为核心目标,继续完善内控管理结构,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促进科技研发创新,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提升战略,扎实推进业务、管理、技术、质量、形象等全方面升级。年度内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做好管理提升与品牌形象塑造公司将以管理提升为核心目标,围绕品牌、质量、形象、内控四个关键领域展开系统化、全方位的改进与优化,外塑形象,内强品质,内外兼修全方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市场份额随着募投项目投产运营,公司将狠抓市场攻坚,推进品牌升级与质量管控双轮驱动,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维持现有客户稳定并积极开拓新市场;同时深耕细分市场,对于客户多样化需求制定针对性开发策略和定制服务,力争实现国内外市场销售同步突破。
(三)加强研发创新与质量管理,推动产品升级研发创新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公司将着眼消费趋势前瞻,联合科研院所和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校企研发平台,钻研关键技术突破与新产品、新应用研究创新,努力实现产业链拓展与高附加值产品落地,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做好安全生产,防范管理疏漏公司将系统排查安全管理隐患,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督导问责机制,
确保实现全年零事故目标,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
(五)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合规运行上市公司合规运营是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指引意见,不断推进合规治理体系优化工作,根据最新指导要求及时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对现行规章制度开展同步合规化修订。同时着力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积极引导员工树立合规意识,促进业务效率和管理效果的提升,切实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特此报告。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定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项议案:
⑴、《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⑵、《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⑶、《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⑷、《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⑹、《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⑻、《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⑼、《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⑽、《关于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⑾、《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⑿、《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⑴、《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⑵、《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6、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⑴、《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⑵、《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议程序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各位董事能够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运行,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加强了对公司日常财务活动、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认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披露合规合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检查监督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决策和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合法。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检查监督的技能,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嘉华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4-158号审计报告,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嘉华股份母公司及其合并的会计报表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载入嘉华股份的年报及年报(摘要),现将其中的主要数据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经审计,嘉华股份2024年度各项主要会计数据及其财务指标与2023年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88,211,967.24 | 1,694,517,065.04 | -1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135,712.73 | 110,135,183.05 | -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5,793,684.93 | 110,059,097.72 | -3.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10,520.73 | 37,339,315.46 | 740.43 |
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67 | -1.49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53 | 6.25 | 4.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3 | 11.09 | -0.66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总额 | 1,432,076,811.08 | 1,284,976,813.31 | 11.45 |
负债总额 | 356,758,966.27 | 255,831,476.25 | 39.45 |
2024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88亿元,同比下降1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减少0.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减少3.8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32亿元,同比增长11.45%;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同比减少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亿元,同比增加740.43%,主要系公司采购
大豆、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且子公司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嘉华能源”)收回部分应收款项所致。
二、经营情况简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88,211,967.24 | 1,694,517,065.04 | -12.17 |
营业成本 | 1,302,773,955.40 | 1,480,055,179.73 | -11.98 |
销售费用 | 12,508,563.21 | 12,446,510.86 | 0.50 |
管理费用 | 30,221,422.88 | 31,298,679.22 | -3.44 |
财务费用 | -8,383,176.20 | -7,098,941.56 | |
研发费用 | 10,507,268.19 | 9,902,402.90 | 6.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10,520.73 | 37,339,315.46 | 740.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192,911.69 | -150,856,906.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48,605.45 | -15,923,578.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采购大豆、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且子公司嘉华能源收回部分应收款项所致。
三、资产及负债状况简析
单位:元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47,277,481.35 | 306,122,691.23 | -51.89 | 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款项基本支付完毕所致 | |
应收票据 | 3,245,200.00 | 1,400,000.00 | 131.80 | 主要系部分结算方式由现汇改为票据结算,期末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78,601,924.76 | 159,405,747.75 | -50.69 | 主要系客户购买节点及结算期影响,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 |
预付款项 | 1,118,063.63 | 3,087,830.44 | -63.79 | 主要系辅料等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14,271,707.23 | 49,857,598.74 | -71.38 | 主要系应收债权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736,555.48 | 33,466,803.11 | 111.36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
固定资产 | 750,772,714.60 | 234,894,648.65 | 219.62 | 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全面完工验收以及购买热电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0.00 | 138,646,532.43 | -100.00 | 主要系募投项目全面验收完毕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6,750.00 | 740,150.40 | -36.94 |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部分结算方式由现汇改为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20,750,814.27 | 63,042,743.27 | 91.54 | 主要系采购未到结算付款节点,应付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4,470,066.57 | 22,217,842.88 | -34.87 | 主要系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2,889,818.61 | 37,337,686.30 | 41.65 | 主要系租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735,391.97 | 2,082,278.15 | 79.39 | 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增加所致 |
专项储备 | 7,701,498.17 | 4,844,703.15 | 58.97 | 主要系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
四、现金流量简析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上期发生额(元) | 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5,786,271.16 | 1,836,144,099.98 | -2.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1,975,750.43 | 1,798,804,784.52 | -17.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10,520.73 | 37,339,315.46 | 740.4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965,618.04 | 14,624,805.90 | 1000.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0,158,529.73 | 165,481,712.35 | 238.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192,911.69 | -150,856,906.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125,000,000.00 | -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448,605.45 | 140,923,578.30 | -28.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48,605.45 | -15,923,578.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40.43%,主要系公司采购大豆、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且子公司嘉华能源收回部分应收款项所致;
投资活动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63%,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所致;投资活动流出比上年同期增长238.50%,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子公司嘉华能源竞买热电类资产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80.00%,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6,829,879.99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55,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08%。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上年度审计任务且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或动产抵押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具体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结束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且公司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融资事宜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业务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签署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及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品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提议在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2、独立董事:提议在第六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季度12,500元人民币(税前)的津贴。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根据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九:
《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监事工作内容及任职情况,提议在第六届监事任职期间,由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
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企业信息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